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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政污水处理行业低碳发展转型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10-12
信息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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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政污水处理行业低碳发展转型的建议

国务院发展中心、“我国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路径和对策”课题组课题负责人 马建堂

市政污水处理行业是我国的耗能大户,以2020年为例,全行业耗电约184亿度。为了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必要总结一些先行先试企业的经验,以现实问题为导向,深入挖掘该行业全面低碳转型的综合潜力。

(一)我国市政污水处理行业开展低碳发展转型的总体建议

一是建议摸清全国市政污水处理厂的低碳底数和低碳转型潜力,制定行业2030年低碳转型的总体目标,并针对2023、2025、2027、2030年四个时间节点规定节能、减碳、发电、输热方面的阶段性任务和相应的考核责任。将转型情况纳入对各级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事项。

二是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针对市政污水处理行业统筹制定绿色、低碳、循环的标准体系和达标规划。在低碳标准方面,设立污水能源利用、污泥热能利用企业运营节能、光伏发电、企业碳汇建设等指标。对于限期未达标的行政区域和企业,督促整改并停止新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综合平衡出水浓度标准、污泥处置标准、节能标准、光伏发电标准的关系,力求综合效益最大化。相关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开展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确保成本可接受。

三是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针对新建市政污水处理厂和老旧厂出台分类支持的奖补政策,基于企业的碳排放贡献和能源转化效果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及相应的污水处理价格调整与运营补贴机制,减轻企业可持续低碳运行的经济压力。

四是建议科技部设立市政污水处理行业低碳转型国家科技专项,下设综合研究课题和污水能源利用、污泥热能利用、企业运营节能、光伏发电、碳汇建设等专门课题,开展关键技术的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智能管控系统的应用和升级,促进低碳新技术的推广利用

(二)我国市政污水处理行业开展低碳发展转型的专门建议

在污水热能利用方面,建议县级以上城市的人民政府统筹区域供热与制冷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在市政污水处理厂周边3-5公里范围内划定污水输能区域,配套建设健全管网等设施,制定优惠政策,提升用户接受度,推动企业热能与厂外供热系统的联动。

在污泥、沼气及其热能利用方面,一是开展厂网系统化治理并提高市政污水处理厂进水有机物的浓度,提升沼气产生量和沼气发电量。二是支持污泥与餐厨垃圾、畜禽粪污等有机质的协同处置,提高原料的有机质含量和产气量;不宜要求将低热值的污泥制成燃料棒。三是分开收集与处置生活污水和含重金属的工业废水,防止重金属进入市政污泥,促进市政污泥焚烧的热能利用。四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加大《关于创渐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实施的检查力度,督促地方将污泥处置成本全部纳入污水处理价格;实施区域协作和环境信用“白名单”制度,促使污泥得到集中、经济的能源化利用。

在运营节能方面,一是开展市政污水处理厂低碳运营示范,要求所有未达标企业制定达标计划。二是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对于进行低碳改造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允许出水在工程应用阶段出现合理的瞬间浓度偏差。三是严格工业废水排入生活污水系统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在《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增加废水可生化性指标,控制难降解有机物进入市政污水系统。

在光伏发电方面,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生态环境部出台市政污水处理厂光伏发电设施设计、安装与运行的标准,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引导已建企业充分利用厂区空间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实现清洁发电、削峰填谷。对于新建厂,需按照市政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循环运营的标准体系,开展立体的太阳能光伏面板铺设及相关的储能、并网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