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工作,近日,省水利厅以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明确取水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水规字〔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供水单位取水许可办理、非常规水配置、取水许可逾期申请延续、取水许可验收把关、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等问题,对进一步规范全省取水许可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自2020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