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行动,提升各地改造积极性、主动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资金奖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聚焦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市污水处理网建设提升的目标,自2022年起,省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建立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分梯次“以奖代补”机制,支持和引导全省各地(不含青岛)推进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切实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方案》提出整县推进,全域清零、分类实施,突出成效和梯次递减,压茬清算的奖补方法,采取“补助+激励”相结合的奖补方式,推进建成区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建筑小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加快推动全域整体清零目标。
《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要提前做好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项目储备工作,按照政府专项债券申报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应报尽报,各市、县(市、区)要对奖补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双监控”,要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