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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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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34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

《通知》要求,加强供水应急能力建设。各地要结合近年来城市供水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完善供水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在水源突发污染、旱涝急转等不同风险状况下的供水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供水水质监测预警,针对水源风险,研判潜在的特征污染物,督促供水企业加强相关应急净水材料、净水技术储备,完善应急净水工艺运行方案。单一水源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国家供水应急救援基地所在省、城市应建立应急净水装备日常维护制度,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不断提高供水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