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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动落实“欠费不停供”为企业纾困解难
发布时间:2022-09-26
信息来源: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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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洼子街开店的李女士,今年5月到8月期间使用了2085.60元的自来水,因未及时缴纳产生违约金金额为596.63元,合计欠费2682.23元;泰山大街中段的某购物广场,从2021年12月到今年8月期间,因未及时缴纳水费产生违约金达9438.27元……本应被纳入用水用气“黑名单”的他们,不仅能正常用水,还享受到了水费缓缴、违约金减免的政策保障。这得益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落实的“欠费不停供”政策。

今年6月起,中心组织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泰山燃气集团等企业,对辖区内缴费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排查摸底,及时了解用户全面信息,并建立服务台账。在中心指导下,市供水供气企业对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6个月的费用缓交期,并免收滞纳金;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群及低保对象家庭,给予适当减免。缓缴期间,相关人员和单位不会因欠费被纳入用水用气失信“黑名单”。

政策推行后,若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到了便利。李女士表示,这个政策非常接地气,缓解了自己的经营压力,等收入稳定之后,她一定第一时间把欠款交上。某购物广场负责人也表示,公司开支比较大,幸亏没有把自己列入“黑名单”,否则公司经营会更困难,他们一定会加倍努力,尽快扭转局面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截至目前,这项政策在供水方面惠及1736家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缓缴水费65.57万元,减免滞纳金3.98万元;供气方面惠及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17家,缓缴气费10.56万元,减免滞纳金31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