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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协主编的《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标准》获批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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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省水协主编的《节水型城市评价标准》(DB37/T 5238-2022)和《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标准》(DB37/T 5239-2022)两项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获批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两项标准自立项以来,编制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山东省实际,借鉴大量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精心修改完善,从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和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等方面对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制定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填补了我省节水评价地方标准的空白。

两项标准的发布,是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国家节水行动的具体体现,对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规范节水载体评价和健全节水标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