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海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缓解沿海地区水资源匮乏问题,2020年我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100万元,统筹考虑各地年度新增海水淡化规模、“岛岛通淡水”重点民生工程需求等因素,对沿海城市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在海水淡化工程建设、海水淡化技术突破、民生用水淡化项目等方面予以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