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山东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20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会议,水利部、淮委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专家对前期通过省级技术评估的31个申报县(市、区)进行验收。验收组一致认为,济南市济阳区等31个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同意通过验收。至此,山东省累计有94个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占全省县级行政区总数的68%,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50%的目标任务。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山东自2017年启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此前已有三批共63个县(市、区)通过省级验收和水利部复核。2020年全省有32个县(市、区)纳入重点培育范围,经过县级自评、省资料审核和现场技术评估,共有31个县(市、区)达到验收条件。按照建设程序,省水利厅将对验收通过的31个县(市、区)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及时将评定结果及相关资料报水利部备案,明年国家复核通过后水利部统一公布名单。
31个达到验收标准的县(市、区):济南市济阳区、济南市莱芜区、商河县、青岛市崂山区、青岛市城阳区、莱西市、枣庄市薛城区、枣庄市山亭区、东营市河口区、烟台市福山区、莱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济宁市任城区、邹城市、嘉祥县、威海市环翠区、日照市东港区、临沂市罗庄区、沂南县、兰陵县、费县、德州市德城区、齐河县、阳谷县、东阿县、惠民县、曹县、东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