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城镇供排水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专家组审查通过,山东省城镇供排水协会批准《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标准》(T/SDUWA 3001-2021)团体标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