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批准《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20-2021,自2022年4月1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相比于现行的工程建设规范,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各项要素是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规定,是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如下: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第3.1.2、3.1.3、3.1.4、3.3.4、3.3.6、3.3.7、3.3.8、3.3.9、3.3.10、3.3.13、3.3.16、3.3.20、3.3.21、3.6.3、3.10.10、3.10.13、3.10.15、3.10.22、3.10.25、3.13.11、4.3.10、4.3.11、4.4.2、4.4.3、4.4.12、4.4.17、4.10.13、6.3.9、6.5.6、6.5.20条。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第3.3.3、3.3.16、4.1.2、4.2.3、5.2.1、9.2.7、10.2.1条。
3.《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 50336-2018第1.0.5、1.0.8、3.1.6、5.4.1、5.4.7、6.2.17、8.1.1、8.1.2、8.1.5、8.1.7条。
4.《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16第1.0.5、4.1.6、5.1.4、7.3.1、7.3.4、7.3.9、12.0.4条。
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第4.1.5、4.2.1、5.1.2条。
6.《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2017第4.1.1、4.3.4、4.10.2、6.1.1、6.2.4、6.3.3、11.1.1、14.1.5、16.1.1、18.4.2条。
7.《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40-2010第3.0.2、3.0.8、4.0.1、6.4.4、10.1.11、11.3.6条。
8.《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42-2014第3.1.2、3.1.9、3.4.5条。
9.《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232-2016第3.1.9、4.1.6条。